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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创业担保贷款
浏览:2593次    时间:2016年8月4日
一、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1、我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抚顺市进一步完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推动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就业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抚劳就发【2015】6号)文件精神
2、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及条件
符合规定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一般指大龄、身体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刑释解教人员等。
上述人员已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年龄在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男58、女48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还款能力,遵纪守法,无不良银行信用记录。
3、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创业担保贷项目范围
家庭手工业、种植业、养殖业、修理修配(汽车修配除外)、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饭桌、小卖部、搬家服务、钟点服务、家政服务、社区卫生保洁服务、社区商业服务网点、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中介服务、质询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
4、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标准
高校毕业生最高贷款额度10万元;妇女最高贷款额度8万元;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最高贷款额度5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额度按照人均5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和科学技术人员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创业的每人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标准;当年新吸纳就业人数达到原有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国家限制的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除外),与其新吸纳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贷款。
5、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
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到期后可展期1年。对展期和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注:如今后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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