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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5年春风行动的通知
浏览:1495次    时间:2015年6月5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下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创业的新情况、新特点,推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更好地满足2015年春节后进城务工人员就业创业需求和企业用工需要,按照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总工会、辽宁省妇女联全会《关于开展2015年春风行动的通知》(辽人社[2015]15号)的通知要求,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定于2015年1月至3月在全市共同开展“春风行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搭建供需平台 促进转移就业
    二、  活动时间
    2015日1月25日至3月25日
    三、  活动安排
    此次春风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摸底调查(2015年1月25日-2月15日)
    依托乡镇、街道、社区逐户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包括农村富余劳动力、已转移就业劳动力等,认真、填报《辽宁省农村劳动力情况调查表》(见附件)。
    第二阶段:收集岗位信息(2015年2月5日-3月5日)
    走访本市企业,了解企业用工需求,收集岗位信息,积极为农村劳动力筛选适合的就业岗位,并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面媒体、移动通讯等手段,广泛发布各种就业服务信息,为农村劳动者提供更加迅速便捷的就业信息和政策、法律等服务。
    第三阶段:搭建服务平台(2015年3月5日-3月25日)
    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有效对接作为此次春风行动的重点内容,多渠道、多方式提供服务。一是开展专场招聘会。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组织特色招聘活动,有针对性地帮助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尽快实现就业。二是开展重点群体专项服务。各地把贫困乡、贫困村以及转移就业困难的农村劳动力作为帮扶重点,开展“送政策、送岗位下乡到村”活动,将政策和信息送到每个村、每一户,使他们都能及时获得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三是开展跨区域劳务合作。各地要做好跨区域合作的组织协调工作,通过举办跨区域劳务招聘会的方式,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实现转移就业。
    四、  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沟通协作,形成上下联动、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要注重实效,强化督促检查,防止政策落实不到位、服务活动走过场等问题,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二)坚持全面推进,提升整体水平。春风行动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时效性强,各地要把活动作为阶段性的中心任务抓紧抓好。要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重点做好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困难的农村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的帮扶工作,切实发挥政策的综合效应。
(三)加强沟通联系,及时统计总结。各县区劳动就业管理局要加强沟通联系,结合自身职能,做好相关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及时报告本地区活动开展情况。要求于2015年3月13日前将《辽宁省农村劳动力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月25日前将《2015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上报市就业局职业介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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