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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维权构筑保障之盾
浏览:987次    时间:2009年12月31日
      在维护劳动者公益保障方面,抚顺市劳动保障部门坚持以人为本,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努力塑造和谐劳动关系。为了畅通维权渠道,2008年市劳动保障部门建立了“12333”维权热线,招聘了8名专职人员,并向社会公布维权投诉举报电话。通过政务公开网、民心网、行风政风热线、局长公开电话等,细心解答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在劳动合同签订方面,将劳动合同签订率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中,建立了工作和督察机制。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4.5%,同比提高2.4个百分点。劳动合同登记录入备案企业达到3157户,涉及职工29.8万人。签订集体合同单位1949户,涉及职工23万人。国家、省、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达到59户。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不断提高劳动争议仲裁效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市及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稳步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进程,加强劳动争议处理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努力提高办案人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劳动争议案件的办理质量。同时,建立劳动争议信息系统库,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为有效解决重大信访问题创造条件。共受理违反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案件397件,立案率100%,规定时限内结案率100%;资产保全额10亿元。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城乡结合部和乡村企业,特别是乡村小砖窑厂、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为重点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市共检查1661户单位,涉及职工1.98万人。责令改正企业113户,责令补签劳动合同3215人,补发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金105万元。
  在全市各类用人单位组织开展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活动,发现并纠正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1.35万份,督促1198户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市及各县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下达监察指令书900余份,下达处罚决定300余份,涉及职工8134人,从根本上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全市范围内对非法中介机构和不具备资质的职业中介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共取缔非法和不具备资质的职业中介机构23家,规范了劳动力市场秩序和职业中介行为。
  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市及各县区普遍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共收取保证金1300万元,支出828万元,受理涉及农民工的举报投诉案件立案129起,结案129起,为2924名农民工追讨工资985万元,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月报告制度和建立记工单制度,为维护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提供相应的证据与制度保证。成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联络工作站,为解决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问题提供了一条新途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优秀农民工评选活动。开展了清理整顿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736户,涉及农民工2.58万人,补签劳动合同4424人,为746名农民工追讨被拖欠工资475万元,办理社会保险登记157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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