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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决算公开
浏览:12639次    时间:2020年7月31日
 
 
 
 
2019年度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创业和人才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为本地区经济发展、社会建设提供人力和人才相关服务。
(二)为全市创业带动就业和创业孵化基地创建等方面提供相关服务。
(三)为残疾劳动者等就业困难群体提供相关服务。
(四)组织实施人力资源调查和就业、失业状况统计相关服务工作。
(五)承担全市普惠制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相关服务工作;承担技工培训教研相关服务工作。
(六)承担全市因工伤残等级鉴定、参加市本级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因病和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服务工作。
(七)承担人事考试考务组织相关服务工作。
(八)承担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公共就业服务工作。
(九)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纳入(部门)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略)
 
第三部分(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2019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为   21663.18   万元。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是由原市人才中心、原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原市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原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原市残疾人就业指导办公室5个事业单位整合组建,由于2018年度原市残疾人就业指导办公室年度决算与残疾人联合会合并计算,没有单独数据,因此本部门2019年度与2018年度决算没有可比性。
本部门本年度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1663.1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663.1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21663.18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19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为 21663.18  万元,
本部门本年度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1566.3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74.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3.20万元。
2.项目支出20096.86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工资福利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非税收入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9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663.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6.32万元,项目支出20096.86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663.1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89.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1.73万元,农林水支出15.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14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11万元,包括:
1)事业运行95.11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等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89.87万元,包括: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支出1407.44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2)民政管理事务支出0.34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33.3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4)就业补助支行19417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等支出。
5)抚恤支出19.51万元,主要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6)残疾人事业支出312.23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和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3.卫生和健康支出81.73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81.73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和家庭等支出。
4. 农林水支出15.35万元,包括:
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5.35万元,主要是对企业补助等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81.14万元,包括:
住房改革支出81.14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71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公车使用、没有公务接待、没有发生因公出国(镜)。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7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1万元。2019年度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四、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事业运行经费支出1566.32万元(与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非参公人员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0个,涉及资金351.67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88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资金使用效率不高;二是绩效目标过于简单;三是绩效管理缺乏专业性人才。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合理编制预算;二是合理、科学的制定绩效目标;三是加强相关内容专业学习,提高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与重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各部门根据本单位收支科目做相应增减)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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