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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年冬季特困家庭子女免费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浏览:927次    时间:2006年10月20日
抚普培办 [2006]9号
 
各县区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2005年以来,我市开展特团家庭子女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社会上产生积极的影响,深受广大群众的好评。为进一步做好特困家庭了女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推动全市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的开展,绎市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06年冬季在我市城乡地区内继续招收特困家庭子女,进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数和招生时间
    市区内招收160人,抚顺县、清原县、新宾县招收120人,总计280人。
    报名招生时间从11月1日开始至11月I5日结束,11月20日正式开学。
     二、培训范围和招生条件
    (1)城区内棚户区回迁居民中经市劳动就业部门认定的零就业家庭或棚户区回迁居民内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家庭子女。
    (2)三县农村家庭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0元并享受社会救济的特困家庭子女。
    (3)参加培训人员的年龄应在30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并有求学愿望的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的困难家庭子女,均可申请报名,经审核批准后参加本次职业技能培训学习。
     三、培训专业、学制与学历
     本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共开设6个培训专业,学制2年。参加职业技能的培训学员毕业合格后,由教育部门、劳动部门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学校
专业
几数
抚顺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
电子商务与市场营销
40
抚顺市第二职业中专学校
网络硬件工程师
40
抚顿市技师学院
数控技术应用
40
抚顺市机电学校
机加工
40
抚顺县(特定)
(待定)
40
清原县(待定
(待定)
40
新宾县(待定)
(待定)
40
合计
 
280
 
      四、培训费用和经费
     特困家庭子女在技学习期间,免收学员的学费、书费和各类杂费,所需相关费用由市财政从再就业资金中解决。
      五、工作要求
  特困家庭子女职业技能培训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政治任务。各县区要依托社区、乡镇,充分发挥劳动保障平台的基础作用,劳动就业部门要严格把握学员资格认定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确实保证招收的学员符合本次参加免费技能培训的政策规定。
     各承担培训任务的学校要加强学员的管理和教育,建立、健全共青团组织和学生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有利于提高学员就业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的各种活动。使学员综合素质得到普遍提高。学校要针对学员所学专业的特点,做好学员的就业推荐和安置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特困家庭子女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心人民祥众生活,为老百姓做好事、做实事来落实。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协调运作,严格掌握政策、条件,防止弄虚作假,把好事办好、抓实、做细。
      六、组织结构
     为加强对特困家庭子女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领导,市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哲,成员:杨丽波、吕长珂、李娜、魏福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就业管理局,负责协调、指导等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 2626895
     抚顺县、清原县、新宾县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抚顺市普惠制就业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六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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